用户注册 → 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法规信息 | 服务项目 | 办事指南 | 成功案例 | 人才招聘 | 工作研究 | 业务咨询 | 资料下载 | 联系我们 | 
+ 站 务 公 告
+ 最 新 热 门
+ 网 站 统 计
+ 网 站 调 查
+ 注 册 用 户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九洲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网 >> 办事指南 >> 重庆市工商局 >> 资料正文 请双击滚屏阅读

【字体: 】           ★★★

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

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

1、《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申请书》(原件);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的遗失/损毁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的声明;
3、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提示:以上提交文(证)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文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或由翻译人签字。

 作者:jianzhen    资料来源:重庆市工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9-27

  • 上一条资料:

  • 下一条资料: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申请外经权(按企业类型分)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食糖、羊毛、毛条)
    内资营业单位登记指南
      网友评论:

    声明:重庆九洲会计师事务所已尽力确保本页面内容的准确性,但因市场发展和产品开发的需要,有关内容可能 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或修改,恕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 - 2008 重庆九洲 cqjzcpa.com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