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准则平稳衔接 个别领域需要完善
2007年新会计准则开始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为加强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的指导,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对2007年度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报告。报告指出,从准则执行情况看,总体上实现了新旧准则的平稳衔接,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会计政策选择上遵循谨慎性原则,按照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披露财务报告。但由于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很多新概念、新方法,触及了许多原会计准则未涉及的领域,在理解上存在一定难度;同时,个别领域过于原则性的规定,也带来了操作和执行的难度。
报告指出,从新旧准则的差异以及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衔接规定看,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初步显现。除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外,影响较大的项目还包括应付福利费转回、长期投资追溯调整、不再确认和摊销股权投资差额、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确认为当期利润,子公司“超额亏损”在报表内确认等。此外,执行新会计准则也会对非经常性损益和每股收益等指标计算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指出,上市公司2007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执行问题,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但执行中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未按照有关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规定处理应付职工福利费余额,未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掉期合约进行确认计量等问题。二是对于市场中遇到的部分会计问题,在目前会计准则尚无明确解释或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在操作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如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时如何确认投资收益,公司利润分配基数的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等。三是会计准则在部分领域规定的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引以便增强实务操作性。四是同时在境内外发行证券的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所反映出的会计差异问题。
报告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增强会计准则的操作性的。一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体系方面,进一步梳理各种形式的规定,明确相互关系和执行效力。二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方面,从细化会计准则和增强操作性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准则内容。三是在境内外会计准则协调方面,密切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并适时对现行会计准则进行动态完善。
报告表示,为保证财务报告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监管力度。第一,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据悉,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相关配套指引文件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近期,将从开展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调研活动入手,摸清情况,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内在约束力。
第二,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范体系,特别是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报告透露,证监会已经着手结合新旧准则变化、监管重点及执行中的问题要求对现有信息披露规范体系进行梳理,力求为报表编制者提供一致性的编报指引,帮助报表使用者方便快捷地通过财务报告获取投资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
第三,加强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建立强制性后续教育制度和诚信监管档案。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此类问题,以切实提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质量。
第四,强化监管机构对会计监管个案的认定权,规范相关监管原则的信息发布渠道。报告透露,近期将在证监会系统内部先行建立会计个案的应急反应机制,保证监管系统内部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标准的一致性,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报告最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在业已建立的协调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证券监管机构、准则制定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协调反应机制,加强沟通,提高会计监管质量,更加及时、有效地应对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